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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启动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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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8日|||
摘要:
为做好安徽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上报工作,近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通知启动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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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安徽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上报工作,近日,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部门发布通知启动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据介绍,安徽将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以揭榜挂帅方式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智慧供应链,在各行业、各领域选树一批排头兵企业,推进智能制造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申报2023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申报主体为在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且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 二是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安全可控,解决方案无知识产权纠纷。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智能制造优秀场景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编写,详细描述建设场景,能从实施方法、实施要素等方面提供借鉴、引导创新,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鼓励企业基于参考场景,推动产品全生命周期、生产制造全过程、业务运营全链条的解耦与重构,探索智能生产新场景、企业管理新形态和产业组织新模式。每个场景描述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配图说明。 四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面向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建设内容需至少覆盖典型场景的8个环节,申报材料参考《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编写。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 此外,通知要求企业申报、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材料报送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申报主体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纸质版材料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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