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启动2023年度能效“领跑者” 遴选推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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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建材信息总网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5日|||
摘要:
为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加快推动工业能效提升,9月13日,河南省工信厅等三部门发布通知,面向全省工业企业开展2023年度能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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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能效标准引领,加快推动工业能效提升,9月13日,河南省工信厅等三部门发布通知,面向全省工业企业开展2023年度能效“领跑者”遴选推荐工作。 据介绍,此次遴选工作实施范围为:钢铁、焦化、铁合金、电解铝、氧化铝、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镁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光伏玻璃、合成氨、甲醇、乙二醇、二甲醚、烧碱、纯碱、轮胎、熔铸AZS锆刚玉、镁质烧结制品、陶瓷(建筑陶瓷、卫生陶瓷)、铸造(铸钢、铸铁、有色)、机制纸及纸板行业,共计27个行业。 根据通知,此次遴选申报企业应为2022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耐材行业除外)的独立法人企业。 同时,单位产品能耗水平优于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中的标杆水平、没有国家标准的要处于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 绿色电力使用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或全省水平。 按照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 23331)和《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GB/T 19022),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测量管理体系。建立完备的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 已制定实施节能降碳计划方案,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奖惩制度,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并按规定及时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及相关数据。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限制、淘汰目录的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 需要指出的是,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企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自申报之日起近三年来无环保、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存在未落实国家及省节能降碳政策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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